我轻盈地降落,脚步如蜻蜓点水般轻柔。抬手欲再出手,却猛然发现了它湿漉漉的黑眼睛。
草!动手下去不是那么容易。
可这家伙长得实在是太可爱了。
是谁在半夜里谋杀了仇人,却又心生怜悯,携仇人去医院?
我就是那个被误会的冤大头。
深夜我敲开兽医院的门,眼镜斑点狗蜷缩在我怀中,颤抖不已。它的左眼眼角滴下了一滴血,鲜红如泪痣,我无法忘记。
待了五天动物医院后,我便搬进了巴黎某个空置公寓,带着眼镜斑点狗。
就当是度假吧。我懒散地躺在沙发上,脚搁在茶几上,吃着爆米花,喝着可乐混雪碧,看着电影频道上的爱情片。
有空时,我抚摸着眼镜斑点狗,虽然我并不喜欢,但它的毛实在是太柔软了,太适合抚摸了。
它愣愣地坐着,任由我随意摆布。它身上的血迹,特别是眼角的那一点,我早已帮它擦干净了。
“喂,别再跟着我了,下次我一定不手软,你听到了吗?”我恶狠狠地问道。
它睁着温和的黑眼睛,静静地,一言不发。
回到时空管理局,我投入了忙碌的工作,接到了新任务。
我把任务书,也就是这本言情小说夹在胳肢窝底下,准备出发。
小说的背景是现代大都市,男主是千篇一律的有权有势的人物。而女主则是白瘦美丽的千金大小姐。而我,作为恶毒的女配,是一个志在上进的心机表演者。
故事开始,我还只是个朝九晚五的社畜,每天辛苦工作,头发都快秃了,气喘如牛……我真是受够了。
挤在电梯里的一群上班族中,我边走边浏览着这本言情小说,只是快速翻阅。
还不错。
这本书属于反套路言情,前期重点描绘了女配的形象。从一个朴素的小镇姑娘,变成了心机的拜金女,写得十分详尽,让人如临其境。
而女主则是淡淡的存在,但在女配初步得到男主芳心后,她突然挺身而出,狠狠打击了女配。
总的来说,这本书的核心思想是:假货永远是假货,即使再努力也无法超越真正的白富美。
我冷笑一声,随手把书丢进了碎纸机,给自己倒了一杯美式咖啡,活动了一下筋骨,准备迎接新的挑战——职场性骚扰。
茶水间走进第二个人,是我的秃头上司,他反手锁上了门,满脸油腻地笑着:“今天这么早来,是不是想念我了?”